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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客家委員會「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」及「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」各1份,請全校師生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

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8月25日客會語字第1156700721號函函及本市文化觀光局115年8月26日基文發貳字第1150104501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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