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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來函國家語言發展報告,如下述說明

為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,請配合「國家語言發展報告」,課程開設名稱優先使用第一組書面建議用語「臺灣原住民族語言、臺灣平埔族群語言、臺灣客語、臺灣台語、馬祖語、臺灣手語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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