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臺灣客家研究暨推廣研究中心
Menu
回首頁
海大首頁
共同教育中心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教育部函轉「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」部分規定,經該會於109年10月6日以客會綜字第10960012221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(含行政規則規定)1份,請查照轉知。
字體大小調整
小
中
大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1091008-1090146709.pdf
Attach1.pdf
Attach2.odt
Attach3.pdf
瀏覽數:
分享